一、目的
為了加強廠內對安全生產(chǎn)各關鍵裝置及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,防范風險與未燃,確保廠內生產(chǎn)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二、適用范圍
本制度適用于廠安全生產(chǎn)重點部位巡檢管理工作。
三、職責
1、安環(huán)科委派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重點安全部位每日巡檢,并上報隱患風險。
2、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重點安全部位每日檢查并上報。
四、內容
1、安環(huán)科每日對易燃易爆物質儲存使用場所(燃氣、涂料、熔融金屬等)開展安全巡查。
2、重點檢查工作場所的安全設備設施(包括可燃氣體檢測裝置),確保完好運行。
3、重點檢查工作場所的安全應急物質及消防器材,確保完好運行。
4、重點檢查設備附近是否有易燃物品,若有及時清除。
5、檢查人員著裝是否滿足靜電等要求,作業(yè)現(xiàn)場是否有閑雜人員
6、檢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,若有阻擋及時清除。
[文件] 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晉城市應急預案備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晉市應急總指辦[2020]12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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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律法規(guī)標準文件] 《生產(chǎn)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(guī)定》解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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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消防服務] 《<建筑設計防火規(guī)范>圖示》18J811-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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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法律法規(guī)標準文件] 《煤礦安全生產(chǎn)條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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